海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1-01-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海关审查后报上级海关决定的海关行政许可,下级海关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于受理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海关。上级海关应当自收到下级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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