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满,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发布日期:2011-0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化工机械厂的做法对吗?
答:化工机械厂以何全友在试用期不是正式职工为由,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其理由:
一是《劳动法》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何全友与化工机械厂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已确立,成为该厂的职工。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前,用人单位不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
二是何全友既然成为该厂职工,就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第一,该厂应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并为何全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第二,为何全友落实工伤医疗待遇。第三,为何全友落实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相关法律问题
- 试用期工伤跟正式员工享有的赔偿待遇一样吗 3个回答10
- 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享受的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1个回答15
- 因三期职业病办了退休的老工伤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1个回答0
- 老工伤鉴定为10级应享受哪些待遇 1个回答0
- 我应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