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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两抢一盗”案农民犯罪问题

发布日期:2011-03-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年来,武陟法院在审理“两抢一盗”刑事犯罪案件中发现,农民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并居高不下,本文根据近年来审理的“两抢一盗”案件,对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农民犯罪的对策。
一、“两抢一盗”案农民犯罪的特点。

1、农民犯罪者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农民犯罪者的文化程度普遍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层次。据不完全统计,初中文化程度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68.97%,小学文化程度占25.86%,而高中文化程度仅占0.05%。由此可见,农民犯罪者的文化程度普遍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没有受过什么高层次教育,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是容易发生犯罪很大的原因。

2、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由于青少年自身素质、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能力、抵御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社会上的种种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做事容易义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

3、合伙作案的特点较为突出。在“两抢一盗”农民犯罪中,多为二人或三人以上的团伙合伙作案,甚至出现了成员多达十余人,作案达几十起的犯罪团伙。在农民犯罪中,因犯罪团伙成员相互熟悉了解,往往寥寥数语就一拍即合,迅速达成共同犯罪的意愿,又倚仗人多,胆大妄为,作案率较高。

二、“两抢一盗”案农民犯罪的原因 。

1、城乡差距大,心理反差大。虽然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农业生产力水平仍然比较落后,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收入普遍较低,城乡差距越来越明显。特别是部分年轻农民,心理出现明显的反差。部分农民厌恶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生活,极其崇尚城市人的高品质生活,但他们又不想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去换取劳动果实,只有采取犯罪的手段去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

2、农村劳动力过剩,就业问题得不到保障。由于农村劳动力过剩,而大部分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又没有一技之长,生活无法保障,加上又经不住外面花花世界的腐蚀和诱惑,为了维持生计,不惜铤而走险,作出抢劫、盗窃等违法行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农民经济负担过重,容易以身试法。部分农民经济负担过重,已超出了农民依靠农业收入的实际承受力,一些农民因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很容易为了生计,不顾后果,以身试法。

4、教育不到位,导致农民文化素质低。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加,在农村形成了新的“读书无用论”,许多适龄青少年只上完初中甚至小学就辍学游荡,由于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加上整日游手好闲,精神空虚,很容易闯入法律禁区。

三、预防和减少“两抢一盗”农民犯罪的对策。

1、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政府应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因为农民犯罪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生活改善了,才能解决广大农民需要与社会物质承受力之间的矛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私营企业,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私营企业,加大农村非农行业的就业力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分布,不但能够缩小城乡差距,而且有利于解决现阶段农村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

3、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对“两抢一盗”犯罪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采取集中打击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提高刑事案件破案率,使犯罪行为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4、加强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在进行普法教育时,要围绕农村实际,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讲深讲透,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把法制教育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武陟县人民法院 何菊荣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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