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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农村高利贷纠纷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与解决对策

发布日期:2011-04-05    作者:张冬冬律师



[记者]: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凭借大量资金坐收渔利、游走于合法与违法边缘的高利借贷专业户正悄然出现,因此引发的借贷法律纠纷不断增多。当前农村高利借贷现象的频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不利于社会安定,加剧了贫富两极分化,亟需引起高度重视。那么农村高利借贷纠纷有何特点?解决这类纠纷有何对策与建议?
[记者]:今天我们特地请专家解析农村高利贷纠纷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与解决对策。
[记者]:法院对农村高利借贷法律纠纷进行了专门的调研,那么在农村借贷中,什么情况下个人借钱会有利息呢?
[专家]:养鸭专业户或者养鸡专业户或者搞生意的,出贷人都会向借贷人要利息,一般会比较高额。
[记者]:有例子吗,给我们讲讲?
[专家]:原告赵先生系养鸭专业户,自己经营较好,收入有盈余,被告孙先生,养鸭专业户,因经营较差赔了本,为扳回本钱,提出向原告借款2万元,以进雏鸭,再养殖,双方约定,半年还清借款,并付利息5000元。赵先生要求孙先生在出具的借条上直接写上借款2.5万元,半年还清。半年过去,孙先生未能按时付款。赵先生随即将孙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孙先生给付借款2.5万元。经法庭调查,被告的证人小王出庭证实了被告的说法,当时小王在场,证实了上述借款事实,2.5万元之中其中的5000元是利息,写在了借款当中。
[记者]:当事人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呢?
[专家]:利息比较高,写在本金当中,如果属于出借人不认可,用贷人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实,本金把利息写进去了,法院就没有办法支持。
[记者]:还是要写清楚。
[专家]:对。
[记者]:刚才说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交情,要是个人之间的借钱,有没有亲戚朋友之间的呢?
[专家]:也有这种情况。有个案例,王先生与李先生系亲属关系,表兄弟。李先生系个体运输户,因经济拮据,提出向王先生借款5万元,作为运输资金周转,并承诺1月还清。王先生同意借款,但提出,你搞运输一个月得挣1万元以上,借5万元1个月,要付利息5000元,并由借款中扣除。李先生因急需资金,只能同意王先生的要求条件,李先生拿到4.5万元借款,并为王先生写下5万元借款。还款期限到后,因种种原因李先生未能还清借款,只偿还了3万元,尚欠2万元未还。王先生即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先生偿还尚欠借款2万元。经法庭调查,查清了上述事实后,法庭进行了调解,向双方讲清了有关借贷的法律规定,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李先生再偿还王先生借款及利息。双方都考虑兄弟关系的情分,所以王先生对利息作出了让步。当然,一个月5000元的利息是明显的高利贷,不予保护,由本金中扣除也是不应当的。此案双方是亲属关系,又都讲了实话,否则法庭很难查清事实,如王先生不认可5000元及利息由本金中扣除了,李先生很难举证,李先生证据不足的情形下,法院只能判决再还2万元。
[记者]:这个做法肯定不对,实际人家没有拿走那么多钱,后来怎么结的?
[专家]:最高法院有规定,个人之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规定的4倍,4倍以内的,可以保护,超过4倍以外的,法院一般不支持。后来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李先生再偿还王先生借款及利息。双方都考虑兄弟关系的情分,所以王先生对利息作出了让步。
[记者]:高利贷不是特别明确的规定,不是说一定不行。如果出了问题,只保护同期银行规定的4倍,现在法律是一个模糊的地带,不管什么情况,提到利息的情况比较多,为什么在农村会有这么多的生存空间?
[专家]:一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经济系统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个人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繁琐,个人贷款较难,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民间借贷符合经营者资金需求的特点即小、急、频。所以有了借高利贷。
[专家]:二是高利贷借用者法律知识淡薄,助长了高利贷的发生发生纠纷时高利贷借用又难以举证,最终放贷者获得了非法利息。
[专家]:三是存款利息较低,资金投入渠道受限,在高利贷高额的利息驱动下,产生了民间高利贷,民间用一些闲散资金去放高利贷。
[记者]:那么农村高利贷有什么影响呢?
[专家]:1、扰乱了金融秩序。由于部分农村民间借贷利率高,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加之人们受投资利益的驱使,对投资选择又存有侥幸心理,致使很多农村拆迁户,将自己暂时不用的拆迁款拿来进行民间借贷,使部分闲散资金就被高利贷所分流,扰乱了金融秩序。
[专家]:2、加剧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因农村民间借贷是许多农村私营业主的主要资金来源,一旦该企业倒闭,或企业主逃债,易引发多起债务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纠纷事件,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专家]:3、加剧了贫富两极分化。过高的利率使农村借贷人收入的一部分流入食利阶层,而那些迫于生计的农村借款人承受着巨大的高利贷利息,甚至愈陷愈深,无法摆脱贫困。
[记者]:农村经营的时候,一般想走抵押贷款,民间借款是有一定的生存空间的。经济发达国家地区,给点利息正常。希望不管是借款还是找人借钱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定的4倍利息,否则的话是不支持的。
[记者]:对农村借贷纠纷有什么好的解决对策和建议呢?
[专家]:
1、积极引导农村民间借贷。加大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当事人按国家政策法规办事,诚信借贷,防范风险。
2、对农村民间借贷加强监管。法院可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建议有关部门对农村具有一定规模的放贷组织和个人,要进行跟踪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高利放贷问题,就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防止法律纠纷的出现。
3、统一裁判尺度,快审快结案件。要对农村高利借贷纠纷统一审判尺度,力争做到同案同判。分别情况,做好诉讼文书送达工作,为公正审判做好准备。提高审限意识,依法强化庭审调查,做到快审快结,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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