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郑某的起诉应当如何处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实例
发布日期:2011-04-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案是有关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一个案件,笔者认为法院应当撤销房管局为王某颁发的房产证,理由如下:
一、刘某将房产转让给郑某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
本案中在确认李某的物权时,刘某超越代理权私自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是无权代理行为产生了登记错误的后果,但是刘某作为登记权利人仍然为法律上的权利人。刘某行使的无权代理行为在没有经过李某的认可之前,将房产转让给郑某,此时刘某的是无权处分行为。(同时可能构成非法侵占,因非法侵占是绝对的自诉案件,不告不理)。
二、郑某善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其占有物的动产占有人将该物转让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即时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我国《物权法》第106 条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将其统一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以及他物权的取得。基于物权法上的不动产的登记的公示效力,郑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登记在刘某名下的李某的房屋产权,并办理了房产证,其行为构成不动产的善意取得。郑某享有该处房产的所有权。
三、李某恶意申请,房管局渎职办证,王某应当知道,恶意购买,所办房产证无效
同一房产不能办理两个房产证,此时李某应当依法向无处分权人刘某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李某再次到房管局恶意申请颁证,房管局渎职为李某颁发房产证,此房产证应当无效。王某在购买此处房产并办理房产证时,如果程序合法是应当知道房产证是有瑕疵的,但其任然恶意购买,房管局再次渎职为王某颁发房产证,此房产证也应当无效。
综上,笔者认为法院应当撤销房管局为王某颁发的房产证。
沈丘县人民法院 潘华东
相关法律问题
- 河南省高级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将我们上诉人错误的列成他人,试问该行政 1个回答0
- 请问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把卫生局列为共同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该如何 2个回答0
- 这样算善意取得吗 1个回答5
- 算善意取得吗 0个回答0
- 抵押权善意取得的问题可否执行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实际施工人能否在工程款范围外主张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远亲不如近邻!
- 李**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
- *有限公司与上海*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蝉联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 徐州*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圣克莱蒙特航运股份公司、东京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肖*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 杨**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 蔡**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 杨*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 於**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 臧*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 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 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