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赠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发布日期:2011-0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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