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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www.110.com 2010-07-31 11:27

  一、什么是抗税罪?

  抗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

  二、抗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本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外的其他人不能独立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如果他们单独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税务的行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按妨碍公务罪处罚。

  2.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负有纳税或代缴税款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目的是将应缴税款非法占为己有。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所谓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是指以对税务机关实行暴力冲击,对税务人员进行暴力围攻、强制、殴打、伤害甚至杀害的方法,或者以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实施上述暴力相威胁,公开抗拒缴纳税款。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税款,而是寻找种种理由和借口,软磨硬泡,拖欠税款的,则不能以抗税罪论处。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破坏了国家税收监督管理,妨碍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而且侵犯了依法执行税务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抗税罪?

  1.划清抗税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典第202条对抗税罪的犯罪构成未设置定量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抗税行为,不论情节轻重,一律构成犯罪。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应缴的税款,并处以拒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表明,情节是否轻微是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抗税行为的关键。情节是否轻微,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一般说来,行为人在抗税过程中,如果仅有轻微的对税务人员的推搡动作或者说了一些威胁性的言辞,没有进一步的暴力或威胁行为,对税务人员依法执行税务不足以构成妨碍的,则应当视为情节轻微,不以抗税罪论处。

  2.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残废的处理。刑法典通过前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曾规定,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照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依照抗税罪的规定处以罚金。刑法典取消了这一规定,但如果行为人在暴力抗税时造成税务人员重伤、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刑法学界不无争议。有的认为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有的认为应当区别情况,分别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残废罪论处。有的认为如果暴力抗税故意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故意重伤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如果是暴力抗税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应当以抗税罪与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我们认为,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在多数情况下出于故意,但也不能排除失手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符合转化犯的原理,应当根据转化后的性质和后果更加严重的犯罪定罪量刑,即按所构成的(故意或过失)伤害罪或(故意或过失)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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