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查看资料

夫妻离婚也要共担债务

发布日期:2011-05-23    文章来源:法律界
【案情】

2008年10月8日,被告孙耀武、阚艳从原告利辛县阚疃镇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0000元,约定利息7‰,借款期限1年。二被告借款后又从亲戚处筹款20000元办了一个养鸡场,2009年5月7日,被告孙耀武、阚艳因家务琐事吵架,经亲友调解无效,二人到利辛县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两人离婚后,被告阚艳前往合肥市一超市打工。2009年10月,该笔借款到期,经原告利辛县阚疃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多次向二人催要,二被告均以双方已离婚,应由对方偿还该笔借款为由相互推脱。2009年11月28日,原告利辛县阚疃镇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

【评析】

被告孙耀武、阚艳虽已协议离婚,但此笔借款已用于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的生产经营,系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

【法律提示】

离婚的夫妻对离婚前的债务要共担清偿的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毕成律师
河北张家口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