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未达成协议能否准予离婚?
发布日期:2011-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张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二人就其子小张的抚养权达成协议,财产问题尚未达成协议,可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法律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本案中的情况是不允许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只有在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均有协议得以处理的前提下,双方才能够自愿离婚。
需要指出的是,在离婚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日后因为不履行而产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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