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查看资料

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怎样的条件才有任职资格?它的限制性规定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08-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办法,》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学历与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历者,须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

  2.金融专业大学本、专科毕业,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历者,须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

  3.高中、中专毕业生,从事金融工作12年以上:

  4.从事其他经济工作20年以上,经过金融专业培训一年以上。

  本法还对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以下限制性规定:

  1.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