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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不应仅仅是外表

发布日期:2011-08-08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出处】本网首发
【关键词】美的;外表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美的在产品宣传册中称紫砂煲内胆叫“紫金风火内胆”,是“全部选用纯正紫砂烧制”,“富含丰富微量元素,补铁补血,有益身体健康”。但美的紫砂煲实际上使用的内胆竟是普通陶土,根本没有紫砂。与此同时,美的在制作内胆时还添加“铁红粉”、二氧化锰等化工原料来增色,欺骗消费者。

  第二天,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发出道歉声明,表示美的紫砂煲是由该公司旗下的子公司美的电炖锅公司生产。“美的电炖锅产品涉及不当宣传,把‘电炖锅内胆’不当宣传为‘天然紫砂内胆’。”美的生活电器表示将立即采取整顿措施。“撤销电炖锅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对涉及不当宣传的产品,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立即收回和改正所有不当宣传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售后服务网点,设立退货点,接受消费者的退货。”不过,第三天,美的紫砂煲被曝出,退货要收折旧费,也没有具体退换货细则。接着,美的生活电器总裁通过央视新闻频道承诺,无条件退换货,且“无发票也能退货”。第四天,美的方面却发生变卦表示“无发票不能退货”。近日又有美的工作人员称“美的紫砂产品送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证明产品本身无毒无害,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可正常使用。美的只是将国家标准命名的紫砂陶不当宣传为‘天然紫砂’,在此向消费者道歉,但并不建议消费者退货。”美的出尔反尔,对退款条件的限制引发消费者的强烈质疑。

  广东省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紫砂煲事件”已引起质监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目前已展开相关的调查、处理工作。但该人士表示,质监部门只管紫砂煲有没有按照国家的生产规范标准去生产,但国家并没有紫砂的量化成分标准,所以很难通过检测鉴定。至于它对人体有没有毒、有没有害,那要通过卫生部门的有毒性检测才能确定。这个检测要通过国际的权威标准,这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或许半个月到一个月。国内不论是紫砂壶还是紫砂煲系列产品中,都没有国家标准,连相关行业标准都没有。

  针对美的的相关行为,有法律专家认为,“美的没有紫砂的紫砂煲涉嫌欺骗消费者,是个骗局,消费者可以进行退货。鉴于美的方面已承认该产品以假充真,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生产厂家应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并对消费者进行双倍赔偿。即“假一赔双”。而根据第35条和第38条的规定,如果只是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只能以违约为由起诉销售者,不能起诉生产厂家;如果因为产品存在缺陷损害了消费者以及其他任何人的人身、财产,则可以以侵权为由起诉销售者或者生产厂家。”

  消费者维护其合法权益,不仅仅可以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运用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产品存在缺陷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美的制造、出售的紫砂煲实际上使用的内胆竟是普通陶土,根本没有紫砂。而其在产品宣传册中称紫砂煲内胆叫“紫金风火内胆”,是“全部选用纯正紫砂烧制”,“富含丰富微量元素,补铁补血,有益身体健康”。与此同时,美的在制作内胆时还添加“铁红粉”、二氧化锰等化工原料来增色,欺骗消费者。这显然是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其狡辩为不当宣传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美的的行为完全符合消法第四十条第三、第四项,其宣传与产品真实情况完全不符,虚假宣传只是为了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和虚假的高质量,是为商品销售服务的,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和欺骗。对于其在制作内胆时还添加“铁红粉”、二氧化锰等化工原料来增色等行为是否使产品存在缺限,如果经质检证明存在缺陷的,还符合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时,美的在退货、退款问题上故意拖延、不合理的拒绝也是符合本条第八项规定的,因为根据前文所述,消费者对于其欺诈行为是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和请求赔偿的,其工作人员所称,美的紫砂产品送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证明产品本身无毒无害,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可正常使用的辩解,不能对其欺诈行为产生否认,因为欺诈本身是由于其虚假宣传造成的,而且,目前并没有关于紫砂煲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所谓的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不知是哪个标准。可正常使用不代表没有问题,非紫砂煲也能正常使用,但其既然宣传为紫砂煲,就应符合紫砂煲的要求,否则就是欺诈。就可以使用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也是消费者首先应该想到的救济手段。

  对于因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是否也是一种损害,笔者认为那显然是一种损害,因为质量不符合宣传的标准使消费者在基于其宣传的购买行为产生瑕疵,购买了本不会购买的商品,或者支付的价款超过其对于非理想产品所预期的价格,或者消费者对于销售者所宣传的某项功能的信赖而购买所受到的期待利益的损害等等。这些都是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其所应有标准所产生的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进行赔偿。

  美的要求的凭发票退货是不合理的,因为发票是销售者销售产品的凭证,消费者应该保留发票或电脑小票,但对于美的来说,其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是基于其生产行为导致的,对于消费者对于生产厂家的求偿是不必有发票或电脑小票凭证的,只要是生产厂家的产品就应该予以退货。而且,在产品质量担保方面,消费者既可以向销售者求偿也可以向生产者求偿,属于产品生产者责任,产品销售者赔偿的,产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因此,美的要求凭发票或小票退货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完全可以就其所持产品进行退货和就其所受损害要求赔偿。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义务,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本条第三项规定,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就是违反默示担保义务的。售出产品不符合标准的应当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赔偿损失,销售者未按照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有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消费者可以依照产品质量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美的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状况,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以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根据产品质量法,美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缺陷的解释是,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首先,目前没有关于紫砂煲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次,虽然美的生产、销售的紫砂煲与其宣传的不符,且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化学原料用来增色,但并不必然导致该产品是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缺陷产品。而且,没有消费者提出因该产品导致人身、财产遭受不合理的危险。北京一名消费者以欺诈为由将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马连道店和总店——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及美的起诉到宣武区法院,要求这三家单位双倍赔偿其货款,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8000元。双倍赔偿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能否就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就存在疑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赔偿法都将精神损害赔偿建立在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基础上,在国家质检部门作出权威检验结果前,没有根据认定美的生产的紫砂壶存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产品缺陷。因此就不能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据向美的方面请求赔偿。

  如果经质检部门认定或者有消费者证明该紫砂煲有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已经造成实质侵害,消费者当然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如果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还是不能适用的,消费者只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吴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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