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2011司考大纲四变化 命题人员参与大纲编写
发布日期:2011-0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张能宝分析,今年司考大纲的四点主要变化为:
第一,新组成——大纲编写组及辅导用书编委会重新调整。
为体现大纲的指导性和辅导用书的权威性,2011年大纲编写组及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重新调整搭建,分别由各学科知名专家以及司法部考试中心和法律出版社主要领导领衔担纲。这其中有两个特点特别需要强调,一是大纲编写组和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保持了成员的一致性,二是这些组成人员将均为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命制的主要参与者。
第二,新调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查及试卷学科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2011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将会更加重要,虽然考点没有太多变化,但大纲明确要加大对其的考查力度。在2011年司法考试四张试卷中,将采取不同形式分别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内容。卷一以选择题形式全面进行考查,卷二、卷三将结合专业知识进行重点考查,卷四将结合法律实务进行综合考查。通过这些,更加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考试中的统领地位和作用。
第三,新编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最新立法内容全面体现。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根据国家最新立法及法学理论发展,内容进行了较大完善。考点删除约10个,新增考点(包括子考点)70余个;大纲附录中法律法规修订3 件,删除3 件,新增21件。变动较大的学科是:
(1 )国际私法:根据最新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修改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关内容。新增考点17个,新增法律法规2 件。
(2 )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应内容。新增考点3 个,新增法律法规7 件。
(3 )刑事诉讼法:调整、完善考点,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修订相关内容。新增考点19个,新增法律法规7 件。
(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根据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应内容重新编写。新增考点3 个,新增法律法规2 件。
(5 )民事诉讼法: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调整、完善考点,修订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关内容。删除考点4 个,新增考点22个。
第四,新体例——辅导用书全新编排,更加符合复习备考需要。
2011年,辅导用书编委会重新调整辅导用书编辑体例,尝试性地增加有关重要、疑难知识点的案例(实例)阐释和部分助考性提示,并将新增或调整较大部分内容在目录中加以标示,方便考生对比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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