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为己有的汽车已善卖,该车是否属于赃车?
[案情]
犯罪嫌疑人陈某为吉水县太山中型水库管理委员会主任。1998年5月,水库管理委员会以加固水库大坝工程为由,向省水利厅申请拨得中央特大防讯资金46万元。年底,大坝加固工程竣工验收,节余资金17万余元。为应付春节期间单位上的一些额外开支,陈邀集水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研究决定,用伪造工程决算单的方式套取这17万元资金设立小金库。趁春节放假之际,陈某从小金库中取出2万元向主管部门领导送礼,又以劳动补助为名发放职工4万元福利,其余11万元为单位购置了一辆小车。陈某借口管理方便,私下以自己的名义到交警部门办理了该车的登记手续。2000年8月,陈某调任县水务局工作。办理交接手续时,陈某向所在单位交纳2万元将车“买”走。不久,他以8万元的价格将那辆小车卖给张某,并且办理了车辆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2002年陈某因涉嫌受贿被举报而案发。检察院在追究陈某刑事责任的同时扣押了张某的小车。张某不服要求返还该车。水库管理委员会也向检察院主张权利。围绕该车的处理,检察院存在如下分歧意见: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车应当由检察机关收缴,上交国库。其理由是:水库管理委员会购置该车后,陈某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以自己名义办理登记手续,将车居为己有,应以贪污罪论处。该车属于贪污罪的对象,是赃物,应追缴,上交国库。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车不应收缴,应还给张某。其理由是:该车虽以单位名义购置,但是,陈某以其名义办理登记手续后,陈某便成为法律上小车的所有人。2000年,陈某以2万元将车“买”走,并不发生小车所有权转移问题。而此时张某不知道内情,凭陈某出具的手续,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们之间的车子买卖属于正当交易。他以8万元购买此车,是善意取得,并且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依法应当保护其所有权,而不能收缴其车。
第三种意见认为,该车应退还给水库管理委员会。其理由是:陈某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他以自己名义办理小车登记,是为了管理上的方便,而且这种登记属于单位行为,并不导致单位对此车所有权的丧失。陈某调走之前,利用职务之便,以低廉的价格“买”走此车,是违法的。陈某将车转让,其行为更应认定无效。检察机关扣押此车后,应还给所有人即水库管理委员会。[点评]
笔者赞同第一种意见,其理由是:根据法律规定,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应当追缴上交国库。但是根据我国车辆管理办法规定,车辆作为特殊的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登记是一种公示行为,经过登记的物权,具有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效力。水库管理委员会虽然出资购置了此车,但由于一直没有办理登记而不享有所有权。陈某因为以其名义办理了小车登记而成为法律上小车的所有人。陈某将车辆转让给张某,又依法办理了车辆转让手续,根据物权变动原则,张某由此享有此车的所有权,法律应当给予保护。但是,又根据法律规定,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应当追缴上交国库。但追赃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在向他人交付赃物时,他对赃物并没有合法的所有权,本案陈某虽然具有该车的合法手续,因为仍然符合追赃的有关规定,如果受让人明知而收购,则构成收购赃物罪,如果确实不知情,也应适用追赃的规定,将赃物收缴,上交国库。故笔者赞同第一种意。
作者:王根生
- 请问,汽车没过户有签协议,是否成立?该车发生事故,与车主是否有影响? 3个回答0
- 此类情形是否属于婚姻诈骗 3个回答0
- 是否属于工伤? 1个回答10
- 是否属于婚姻诈骗 4个回答0
- 在日本,结婚后无性生活,是否属于性虐待。 1个回答0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