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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电脑预付款没了踪影 网络购物需加小心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在网上看中电脑并支付了预付款,然而多次催促仍不见对方送货,最后连预付款也没了踪影。上海市消保委昨天发布消费提示,呼吁尽快制订相应法律法规,还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需提高保护意识。

近日,庞先生在日欣数码网上看中了一台4800元的电脑,经营者要求预付30%的款项,然后发货,消费者验货后再付清余下款项。庞先生按地址向该网站汇去了钱款,可电脑却左等右等不见踪影。其间,庞先生多次与日欣数码网联系催货,对方总是拖三拉四。



忍无可忍之下,庞先生要求退货,孰料日欣却说“退款必须将已付款项的20%作为退款手续费”,也就是说,庞先生电脑没有拿到,平白无故要损失280多元,这让庞先生怎么也想不通。



专业人士分析称,网络购物在我国起步不久,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管理上的缺位与不断增多的消费者成为一对矛盾,导致了行业内诸多问题的频频暴露。其次,部分网络购物经营者缺乏诚信,未能保质保量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为了逃避责任,常会提供假的联系方式。



市消保委为此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前,应对网站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验证,对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如名称和地址等进行查实。此外,市民在点击购物的过程中,应注意保存相关网页和付款凭证,并尽可能运用“货到付款”或“邮局汇款”等方式,不要轻意提供个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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