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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制度危机的法律根源和改革方案

发布日期:2011-10-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出处】国际经济法网
【摘要】当今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后果表明,以美元霸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存在重大法律缺陷。美国利用这一点,一方面用印钞机大量印刷的无法律保证的信用货币美元换取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和资源;另一方面通过损人利己的货币政策使美元贬值,造成他国外汇储备资产缩水,以达到赖账和转嫁经济危机的目的。应该改革现行国际货币制度,消除法律冲突根源,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制定一套渐进的改革方案。
【英文摘要】The consequence of the recen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proves that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which is centered on US-dollar resulted in heavy legal deficiency. On the one hand, the United States releases a large number of dollars with no legal guarantee to exchange products and resources from China and other developing countries. On the other hand, the United States depreciates the dollar deliberately by taking advantage of the monetary policy so as they can repudiate the debt or transfer the economic crisis by shrinking its creditor nations’ foreign reserve. The current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should be reformed to eliminate the rooted conflict of the laws, and formulate a set of progressive reform program on the basis of equ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关键词】国际货币制度;法律缺陷;改革方案
【英文关键词】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Legal deficiency;Reform program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从2007年7月开始,美国金融领域中发生的次贷危机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扩散到世界各地,迅速演变成一场世界上百年未遇的金融大危机。这场危机从表面上看,是美国政府奉行自由化思想,对银行和金融衍生产品放松监管的结果;从深层次看,实质上是一场以美元霸权为核心的国际货币制度危机。这种危机在战后已多次爆发,周而复始,几乎是过七八年就要来一次,只是这次危机来得更深刻更猛烈,对美国和世界各国的经济冲击更沉重更厉害。

  金融危机表明,以美元霸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已成为全球经济和金融稳定发展的障碍,必须进行改革和重建。但是,形成障碍的原因是什么,学界多从经济和金融方面去进行分析,很少有文章从法律上对其进行较为深刻的剖析。笔者认为,当前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国际货币制度中存在的法律上的缺陷。要讲清这个问题,必须先从历史的源头理清战后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产生、发展、变化的历史脉络,

  一、 战后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和存在的法律缺陷

  1944年6月,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为保证战后经济建设和投资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44个国家的代表聚集在美国新罕布什尔洲的布雷顿森林,讨论建立新的国际货币制度。会上,美英两国各提出自己的方案,英国代表是财政部顾问、经济学家凯恩斯,美国代表是财政部官员怀特(Harry Dexter White)。最终,在美国的坚持下,通过了以怀特方案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建立了对战后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有深远影响国际货币制度。协定规定了“双挂钩”的国际货币制度,主要内容有:(1)美元与黄金挂钩,1盎司黄金折合35美元。各成员国政府或中央银行随时可按此价格,用手中持有的美元向美国政府兑换黄金。(2)各成员国货币与美元挂钩,建立相对固定汇率,该汇率只能在货币平价上下1%的幅度波动。只有在各成员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才可调整与美元的固定平价。为保证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协定还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在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维持外汇行市的稳定。(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预先安排的资金融通措施,保证向会员国提供辅助性储备供应。 (4) 会员国不得限制经常性项目的支付,不得采取歧视性的货币措施。这个货币体系实际上是美元——黄金本位制。

  布雷顿森林协定建立的国际货币制度,是以美元为核心,通过固定汇率将各国货币联系成一张网络和体系进行运行,使得各国在世界范围内的经贸和投资活动中的资金支付和流动成为可能,同时,固定汇率又为国际商品交易和投资,提供了稳定的可预期的支付结算价格,从而促进了战后国际经济金融关系的发展。核心货币美元由于与黄金挂钩,币值比较稳定,因此,美元成了国际支付结算中信用最好并被最广泛使用的国际货币,并逐步成为各国主要的外汇储备资产和全球商品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

  但是,“双挂钩”国际货币制度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危机的经济根源,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特里芬(R·Triffin)指出,这种货币制度存在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即美国经济增长,出口增加,国际收支出现顺差,大量美元就会回流美国,而国际金融交易市场就会出现“美元荒”;如果美国进口增加,国际收支出现逆差,就会导致美元输出增加,国际金融交易市场就会因美元供应过多而出现“美元灾”。

  世界经济的发展历史证实了罗伯特·特里芬的观点。战后世界经济的发展,使得国际经贸和投资活动需要更多的美元货币,加上美国发动越南战争和国内出现经济衰退等因数,造成美国国际收支持续逆差。美联储就将布雷顿森林协定关于美元发行必须与黄金挂钩的原则扔在一边,违规发行美元,结果导致黄金储备大量外流。1967年底时,美国的黄金储备只可供120亿美元兑换,而外国人手中随时可以兑换黄金的美元存款已达330多亿,于是美元贬值已是必然趋势。敏感的外汇市场不断发生抛售美元抢购黄金的风潮,到1968年3月,巴黎外汇市场上的金价最高上涨到每盎司44美元,远超过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的每盎司35美元。此时,美国已无力维持和履行“双挂钩”国际货币制度所要求的义务。1971年8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单方面宣布暂停美元兑换黄金, 1973年美国宣布美元再次贬值。以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有关内容经历了多次修正,其中,1976年1月达成,并于1978年4月1日正式生效的“牙买加协议”,宣布美元发行不再与黄金挂钩,这宣告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建立的“双挂钩”国际货币体系的瓦解。

  然而,战后围绕着美元而形成的一套国际金融制度仍在按照惯性运行,以美国国家信用为保证的无含金量的信用货币美元,仍然被广泛使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欧元是第二大国际货币,但是,欧元也是信用货币,它的发行是以欧元区国家的集体信用为保证。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美元仍然是各国外汇储备资产中仍是最主要的货币,约占65%;欧元地位为其次,约占25%;日元、英镑在国际货币体系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其它国家的货币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用于国际支付和跨境流通的数量很少。人民币刚开始国际化的过程,从总体上看,其使用范围主要还是在国内。

  从法律上来看,现行国际货币制度存在二个重大缺陷:

  一是发行的货币是信用货币,货币发行国的信用是其他国接受和使用该货币的保证,但是,货币发行量没有法律上的限制和保证。这一点导致主要货币发行国可以滥发货币,将本国经济危机通过货币贬值转嫁给全世界,破坏了市场经济中最起码的诚信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二是货币的使用范围为全世界,但是货币发行权却掌握在以美国为主的少数发达国家手中,其他国家只有被动的使用权。货币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等,导致美国等货币发行国可以通过制定有利于本国的货币政策来影响世界各国,并逐步将其他国家的经济纳入对货币发行国有利的发展方向。

  上述国际货币制度存在的法律缺陷,是造成今天国际经济金融关系动荡的根本原因,美元危机实际是一场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全面危机, 因为这场危机不仅动摇了各国对美国金融制度模式的盲目崇尚及美国在世界经济方面的领先地位,也动摇了各国对美元的信心。

  二、美元危机对中国和世界经济金融关系的影响

  现行国际货币制度实际上是以美元霸权为中心国际货币制度。美元是影响国际金融最主要的货币,国际货币制度存在的法律缺陷在今天的美元危机中充分表现出来了,世界上所有的金融危机问题都可以从美元危机中找到根源。可以说,你看不懂美元就看不懂今天的世界经济和金融问题。以下我们以美元危机为例来分析问题。

  1、 美元危机使中国深陷美元陷阱。

  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迅速崛起,仅用32年的时间,中国就成为外汇储备和进出口贸易额世界第一、经济规模(GDP)世界第三的经济大国。在国力和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我们却发现自己的财富已经深陷美元陷阱之中。以中美关系为例,中国以牺牲环境和消耗资源为代价,向美国出口了大量产品,换取了巨额美元,然后这笔巨额美元外汇又以存款和购买美国国债的形式回流到美国,为失衡的美国经济输血,支撑着美国人高消费低储蓄的生活方式。目前中国只能这么做,因为美国经济衰退的趋势不扭转,就意味着美国消费需求减少和中国对美国出口减少,这会导致国内外贸企业生产萎缩和裁减工人。同时,美国经济危机问题不解决,美元会持续贬值,中国用货真价实的劳动产品换来的美元外汇资产就会严重缩水。这就是所谓的中美经济相互依存的“共生”现象,在中美之间形成的这种商品与美元对流的经济金融关系中,从表面看,中国是债权国,美国是债务国,实质上是中国在以低价或无偿向美国提供劳动产品,而美国人支付给中国人只是一堆印钞机印出来的信用货币美元,而且这笔钱的真正使用权还不在中国人手中,而是掌握在美国银行机构和政府手中。

  2、美元危机导致世界金融危机

  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实质上是美元危机。美元是美国一国发行的信用货币,又是全世界各国通用的国际货币,这种缺失法律制约的国际货币制度必然会产生道德风险。美国就是利用这一点透支消费,享用他国提供的产品,在成为世界上最大债务国的同时,又通过滥发货币使美元贬值来转嫁危机和赖账。国际外汇市场中美元泛滥,严重冲击和打乱了正常的国际金融秩序,这才是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例如,美国2009年财政赤字约为1.47万亿,占GDP的9.9%,与历史同期相比,年度财政赤字额是2008年的2.16倍、2007年的7.84倍。到2009年美国历年财政负债累计总额达到12万亿美元,占美国当年GDP的82.5%。如果把美国政府对国民的社保欠账等所有隐性债务全部相加,美国在2007年的实际债务总额就已高达53万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GDP总计也只有54.3万亿美元。现在,美国根本无力偿还这笔庞大的债务,只能通过滥发美元来稀释债务。美联储开动印钞机的结果是国际外汇市场流动性泛滥,美元不断贬值,使其他国家持有的美元外汇资产不断缩水,从而赖掉了天文数字的巨额债务。从2002年起,美元开始了持续多年的贬值,结果在2002年到2006年期间,美国对外债务消失额累计竟达3.58万亿美元。[1] 因此,次贷危机只是金融危机的表象和表现形式,次贷危机向世界扩散过程的实质是美国利用国际货币制度存在的法律缺陷,向全世界输出美元稀释债务的过程,而金融危机则是这一过程的必然后果。只要美国继续滥用发行货币的权利,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土壤就始终存在,危机就会不断爆发。

  3、美元危机破坏了国际市场商品交易的稳定性

  由于全球商品和期货交易以美元计价,这意味着美元是全球最重要的定价基准,美元的价值走向对全球商品交易价格有直接的影响。美国在金融危机中采取损人利己的货币政策使美元贬值,结果造成国际市场中以美元计价的大宗资源商品价格上涨,对各国金融和经济造成严重冲击。而美国跨国金融机构和各种投资基金却在商品价格上下震荡过程中,将他国辛苦积累的财富“合法”地转移为己有。

  从上面分析可见,在危机中,美国处于道德制高点的下风,滥发美元、转嫁危机成本的做法受到全世界的谴责,但是,谁也拿美国没有办法。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不合理的事情,根子在于国际货币制度内在的法律缺陷。这一制度赋予美国拥有发行美元的绝对权利,这一权利没有人可以去限制它,也没有人有权去监管它。而美国却可以通过制定对其有利的货币政策,将世界各国金融经济纳入对它有利的战略轨道,被迫按它的意图行事。美国在国际金融领域处于具有绝对影响力的上风地位,世界各国只好被迫接受现实。因此,要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对国际货币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建立新的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货币制度。

  三、应对当前国际货币危机的法律对策和方案

  自从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上改革国际货币制度的呼声四起,提出了各种改革方案。2010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发表的《关于改革国际货币制度的思考》一文,建议创设超主权储备货币,俄罗斯、巴西等国对此表示赞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卡恩也认为中国的建议是合理的,但美国强烈反对。然而,通过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应该对现行国际货币制度进行改革的观点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

  笔者认为,国际货币关系的调整和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首先,美国虽遭危机重创,但是相比较而言,它现在仍然还是世界上金融、经济和科技创新最发达的国家,美元仍然是各国外汇储备中最主要的货币,也是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的结算货币,使用美元进行计价已经是国际经贸和投资领域中的一种习以为常的传统和惯例,并且每天都在被无数份投资或贸易合同所确认。这一现实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其次,在战后六十多年的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国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这些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通过各国签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确定下来了,想要进行调整并非易事,需要有长时间的协商和谈判过程。再次,中国虽然已是外汇储备和进出口贸易额世界第一、GDP和经济规模世界第三,但是人均产值、技术创新和金融体系的活力均处于世界中下游水平,距美国等发达国家还有较大距离。人民币要与美元、欧元鼎足而立,中国的经济基础和金融体系还不够强,还需一个继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但是,这不等于我们只能坐在那儿等待时机来临,先期进行战略方向和实施策略的研究是必须的。笔者认为,中国应该积极开展国际货币立法的研究,总结战后国际货币制度内含的法律教训,根据公正的和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制定一套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相结合的渐进的改革方案,在发展中推动国际货币金融新秩序的建立。具体而言:

  1、近期目标:加强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争取建成一个大中华地区的货币联盟。

  1997年7月和1999年12月,香港、澳门先后回归祖国,与祖国内地的经贸投资关系日益紧密,而近几年海峡两岸的年贸易额也已达一千多亿美元。实际上,两岸四地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巨大的大中华经济圈。与此同时,两岸四地的金融合作关系也在发展,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香港,早已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桥头堡,2009年4月,第三次陈江会谈签订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为两岸货币兑换、互设银行、金融监管等扫除了障碍。如果我们进一步努力,将两岸四地建成一个大中华地区的货币联盟,这将极大提升中国在重建国际金融新秩序中的话语权,为人民币成为与美元、欧元相鼎立的国际货币打下坚实的金融

  基础。

  2、中期目标:推进东亚地区10+3经贸关系的发展,在此基础上争取建成以人民币、日元为中心的亚洲地区货币联盟。

  世界经济中心已明显向东转移至亚洲,而亚洲的经济重心又主要在东亚中日韩三国,截止到目前,中日韩的GDP总和占亚洲GDP的70%、全世界GDP总量的18.6%。(参见:中日韩商建第三大经济联盟,《国际金融报》2010年5月31日第一版)。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重创了亚洲经济,使亚洲认识到联合起来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必要性,这就是建立亚元和亚洲中央银行呼声产生的背景。由于欧元区中出现的希腊等主权国家信用危机新问题,使笔者对亚元问题有了新的视野和看法。虽然亚洲经济发展很快,由于受历史遗留问题、文化及体制冲突的拖累,10+3各国之间经济金融关系远没有成熟到可以发行统一货币亚元的程度。而且,东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主权国家信用危机问题同样存在,中国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在现阶段为其它国家可能发生的信用危机承担过多的责任。在未建立地区互相信任机制前,中国为承担责任而进行资金救援行为,不仅不能被肯定,而且可能会被有些国家歪曲理解。因此,执行清迈协议,建立亚洲外汇储备基金,以中日韩的集体实力提高东亚地区抗击金融风险的能力,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在东亚地区10+3经贸关系发展的基础上,顺势而为,争取先建成人民币和日元为中心的亚洲地区货币联盟,。

  3、远期目标:在美元、欧元和亚元三大货币相互交融联合的基础上,建立起世界中央银行,发行超主权国家货币。

  世界中央银行的建立是一个可能长达几十年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和经济全球化过程相一致的。但是,当美国经济一枝独大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欧元以及人民币等其他货币的金融影响力还没有发展到与美元三足鼎立的时候,建立一种超国家的世界中央银行的条件就不成熟,签订相应的国际货币协定的条件也不成熟。因此,发行超主权货币现在只是一个设想,是一个远期战略目标。我们应该进行研究,予以推动。在这方面,跨地区超国家的区域性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元的产生,对建立世界中央银行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先例,欧元的实践经验值得研究和借鉴。




【作者简介】
陈剑平,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注释】
[1]张茉楠,“超常规”货币政策必将带来恶性通胀,《上海金融报》2010年4月13日(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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