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相关知识

发布日期:2011-10-26    作者:连会有律师
 
1交强险保险期有多长? 

《  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交强险可以购买多份吗? 

   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需要获得更高的责任保障,可以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者险。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够用? 

   交通事故中医疗抢救费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保监会在确定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过程中,对保险业交通事故医疗赔款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广泛征求了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目前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能满足一般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需要,能为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保障。 

   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当抢救费用超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时,根据《条例》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垫付,故不会出现因医疗抢救费用不足而耽误救治问题。受害人得到抢救后,同时可以获得死亡伤残赔偿。交强险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可以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和赔偿。 

   购买交强险六大注意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