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的相关登记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11-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2、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问题
- 房地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6个回答10
- 我们老家诸城不给个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还有什么办法吗 7个回答0
- 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备案登记应注意什么问题 1个回答0
- 房地产抵押登记 4个回答15
- 林权证可以作抵押吗,是否像房产证一样需要到相关部门作抵押登记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