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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多条短信对六旬老父辱骂和污蔑被判赔千元精神抚慰金

发布日期:2011-11-08    作者:李英俊律师

代领退休金被追回女子辱老父 发送多条短信对六旬老父辱骂和污蔑被判赔千元精神抚慰金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60多岁的王远到大女婿单位要回了大女儿代领的3个月退休金后,当日收到大女儿发来的多条侮辱性短信。王远一气之下将大女儿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王远获赔精神抚慰金1000元。
王远诉称,他的大女儿王小丽于2010年1月擅自委托他人领走了他3个月的退休金共计8000余元,他查清后将钱款全部追回。当天,王小丽却向他的手机发送了多条短信对他进行辱骂、威胁、污蔑和恐吓。他看过短信后气得浑身发抖,多日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精神抑郁,沉重的心理压力导致他血压升高,只能以多种药物控制。王远认为,大女儿的行为已经超越了道德与伦理的底线,给他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伤害,他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王小丽辩称,她确实委托别人领走了父亲的退休金,并告知父亲钱在她手里。但父亲不去找她,却到她爱人的单位吵闹,影响了她的家庭和睦。王小丽否认向父亲的手机发送过短信,称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曾经由她15岁的儿子使用,但她儿子还在上学,不会向王远发短信。王小丽称,父亲有她家的房门钥匙,她怀疑是父亲用她儿子手机给自己发送的短信,并指父亲的行为纯属无理取闹,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根据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原因和短信的内容,可以推定向王远手机发送的短信是由王小丽所为。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庭成员应该多关心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对老年人的言、行应当尽量多一些宽容与谅解。王小丽在与父亲产生矛盾后,不但没有与父亲进行沟通、交流,反而以侮辱性的语言向父亲发送短信进行威胁和恐吓,其行为超越了道德与伦理的底线,应当受到批评。王远在收到短信的数月时间内,曾多次到医院门诊就医,充分说明他的身心已受到极大的伤害。法院根据王小丽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和王远的损害程度,判决王小丽赔偿父亲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2011-11-08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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