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住宅质量保证书》
发布日期:2011-11-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相关法律问题
- 黄埔花园楼盘有严重质量问题,售后严重违反《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 5个回答0
- 商铺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吗 1个回答20
- 开发商交楼时,必须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吗? 1个回答0
- 彩钢瓦厂房质量保证书 1个回答0
- 我想写一份产品质量保证书 0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