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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最忌忽视保险

发布日期:2011-1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前几天,我驾车途中,不知哪里飞来一个物品,砸到引擎盖上,又导致引擎盖破损,雨刮器也被打烂,雨刮摇臂变形,前挡玻璃出现破损。当我停车时,发现雨刮摇臂与雨刮电机之间连接的螺丝已经“滑了牙”,导致雨刮不能正常工作。

  当我前往修理厂维修汽车时,修理人员告诉我需要更换一套雨刮电机,因为受损螺丝是雨刮电机的轴,难以修复。可保险公司却只赔付我前挡玻璃和引擎盖的修复费用,要我自行承担那套雨刮器更换费用,这种赔付标准合理吗?而且他们并没有出示定损单让我签字,我又是通过车行保险理赔员办理定损理赔手续,这样是否合理?

  杨先生

  专家答疑

  笔者根据杨先生所提供的资料,请教相关车险专家,得到他详尽的回复。

  首先,保险公司可能觉得雨刮摇臂与雨刮电机间的螺丝“滑了牙”,并不是由外物撞击导致的,而是基于这些零部件的自然老化或脱落,外物撞击只是让杨先生检查汽车受损状况时发现这早已存在的故障,便误以为这是由外物撞击所引起的。但保险理赔原则是依据近因原则,即保险公司依据故障发生的直接原因,评判它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既然保险公司认为螺丝“滑了牙”是属于零部件自然老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便不会给予理赔金。

  如果杨先生觉得保险公司的说法不合理,可以要求定损员出示相应的证据,证明螺丝“滑了牙”不是零部件自然老化的结果。

  其次,杨先生觉得保险公司没有出示定损单让他签字,可能是基于杨先生与保险公司在定损理赔额方面还存在分歧,假如杨先生贸然在定损单上签字,即使他仍与保险公司在雨刮电机能否理赔方面意见不一,也只能委曲求全,毕竟定损单上签过字,就表示自己对定损无异议,签字后再与保险公司讨价还价,似乎有点理亏。

  这位车险专家说,当车主对于定损项目存有异议,先不要签字,边要求保险公司出示相关证据证实他们观点是正确的,边请教相关汽车修理人员,多渠道了解该汽车故障的发生原因,就能据理力争,这是维护车主保险权益的有效方式。

  最后,对于让车行修理员定损汽车是否合理的问题,车险专家觉得这给车主提供多种定损选择。有些车主要求快速修车,就可以选择车行人员定损理赔,一方面减轻保险公司的定损负担,也节省车主的时间与精力。而且保险公司基于更便捷为车主服务,也授权一些修理水平高,信誉良好的修理厂的维修人员对一些损失较小的事故给予定损帮助,让车主能够早早取车。

  当然有些车主比较谨慎,要求保险公司的定损员给予定损理赔,也是合情合理的。不同的定损选择,便于车主根据不同修车要求,选择最合适的修车方式。

  另外,车主还需要这些车行定损理赔人员出示相关保险公司的定损委托证明,或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询问该保险公司是否认可这家车行的定损建议,这也是车主维护自身保险利益的有效手段。

  车险大家谈

  我的修车感悟

  谢先生(1330****346,驾龄6年):

  我修车时一定要求定损员在场,他知道汽车修理行情,避免我多掏修理费,而且车主与保险公司都是修理费支出方,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只要车主与保险公司能相互信任,就能迫使那些漫天开价、赚取超额利润的修理厂家退出修车市场,车主的修理利益也能得到长久保障。

  毛小姐(1381****658,驾龄2年):

  通常我先报案,再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询问一些理赔流程,需要哪些理赔资料,这样就能保障我办理理赔手续时便捷有效,不会节外生枝。

  车险一点通 修车三忌

  1风险提示:忌把车扔给修理厂

  汽车出险受损后,有些车主便将汽车“扔”给修理厂,对汽车修理流程不闻不问,只知道到时去取车就行。

  假如汽车修理流程顺利无恙倒也无可厚非,可有时汽车在修理过程中会发现一些新故障,如果修理厂未能及时告知车主,而是直接计入修理费用中,最终导致实际修理费用与定损额存在差异,车主再要求保险公司追加维修费用,就难以提供新增维修费用的直接证据,大家都说不清这些故障是否属于原先事故定损时留下的漏洞,最终利益受损的只是车主本身。

  正确做法:时刻监督修理进度

  车主不该将汽车维修全权托付给修理厂家,自己要时常询问汽车修理进度,以及要求修理人员尽快告知是否发现新增加的故障隐患,一旦检查出这类“隐藏故障”,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前往追加定损,就能有效维护车主的保险权益。

  同时,修理厂与保险公司也要兼顾车主的知情权,当发现汽车在维修过程中存在新故障时,应及时告知车主,并提供相应的维修建议,所增加的维修费用也需征得车主认可。“车主应该知道钱究竟花在哪些维修项目上,为何要花这些钱,别老把车主蒙在鼓里,把他当成掏钱者。”这位车险专家总结道。

  2风险提示:草率签字不可取

  有些车主既不是维修专家,又急于修车,或想要早早办好理赔手续,面对维修厂开出的维修价格与修车方式,不假思索就在修理单上签字。可有时保险公司并未认可该修理厂的修理方式或零部件更换价格,当车主与保险公司在理赔额产生分歧时,保险公司只能按照维修惯例或零部件市场均价给予理赔,而维修厂的“超额修理利润”,只能由车主自己买单。

  同时不少车主为尽快修车,采用先修车后定损的方式,违反汽车先定损后修理的正常流程,为了节省所谓的修车时间或简化理赔流程,擅自改变理赔程序,会导致自身保险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正确做法:仔细检查定损项目

  如果车主发觉维修报价偏高,不妨询问报价根据,或等定损员共同评估报价是否公允,直到定损员认可维修价格与维修方式后,再放心在定损单上签字。即使维修厂坚持修理原价,也可以采纳定损员的推荐,前往修理水平高且信誉良好的修理厂修车。

  3风险提示:不要凭修理厂说了算

  有些车主投保不计免赔险,认为保险公司会给汽车维修费用全部买单,有时会任由修理厂随意报价,无形中“配合”修理厂多增加业绩,说不准还能赢得修理厂对汽车修复的特别关照。

  车险专家提醒广大车主,其实当年理赔累计额,直接关系到续保时的保费支出是增加还是减少。车主给这笔虚高的修理费用买单,最终修理厂的业绩增加额,实际上部分转嫁到车主新增加的保费支付上。

  正确做法:给自己算笔理赔账

  当车主需要维修汽车时,更应该货比三家,多征求定损员等专业人士的厂家推荐,挑选价格公允、维修水平高的厂家,有时车主发现一些汽车小碰擦,只要修复额不是很高,尽可能不要麻烦保险公司,须知一年没理赔,续保时能享受到保费优惠。或许PICC推出500元以下的免赔方案,就是想给车主多一种理赔选择———牺牲小额理赔,换取较高的续保优惠额。车主为小额理赔而收集相关理赔资料,不仅增加保险公司的操作负担,也浪费自己不少时间与精力,甚至某些路费或材料收集费比理赔款还多,更影响到今后续保的保费优惠,颇有点得不偿失。

  车主还应该关注保险合同内关于续保优惠的条款,明确续保保费优惠如何达到最大化,例如当年三者险的累计理赔额超过一定数额时,续保时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会上浮,反之若车主一年内并未出险理赔,也会享受到相应保费优惠,再如当年车主违章程度较重,或出险累计次数较多时,有些保费优惠的项目也会与车主擦肩而过。

  车主多了解这些条款,平时开车时就能聚精会神,降低车祸发生概率,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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