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打的”遇车祸致残出租公司应赔偿

发布日期:2011-12-08    作者:110网律师

“打的”遇车祸致残出租公司应赔偿
大江网—新法制报 2011-02-10  
网友“水流”:我乘坐的出租车与另一辆汽车相撞,使我受伤致残。我要求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出租汽车公司称交通事故的责任在对方,让我直接找对方司机和单位赔偿。请问,我到底应该找谁赔偿?
邝宪平律师:你乘坐的是出租汽车公司的车辆,所以,客运合同关系的双方是你与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公司作为运营方,在运营中有义务保障你的乘车安全。你乘坐出租汽车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致残,出租汽车公司理应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用具费、伤残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和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张亮律师
山东淄博
陈智辉律师
辽宁锦州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王宪梅律师
山东潍坊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