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所有权的权能

发布日期:2011-12-16    作者:110网律师
 所有权的权能,是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种。
  1?积极权能。积极权能是所有人为实现所有权而对其所有物可以实施的积极行为,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
  (1)占有权能。所有人能对其标的物行使管领支配权,必须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尽管此项权能因所有权之虚有化或观念化而失去其重要性,但仍不能因此否认其为所有权最基本的固有权能。但应注意,此处占有权能,与单纯事实上的管领的占有不同,后者仅为一种事实状态。
  (2)使用权能。所有人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在不毁损该物或变更其性质的情况下加以利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物的使用价值,即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依法或依约定行使。
  (3)收益权能。指收取所有物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前者如耕种田地而收获庄稼,后者如出租房屋而收取租金。
  (4)处分权能。处分有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前者是指就所有物为物理上的改造,如拆毁房屋;后者是指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进行转移、限制等。
  2?消极权能。指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所有物违背其意志的干涉。由于这种权能并不是所有人对于所有物可以实行的积极行为,在没有他人侵害、干涉所有权的情况下,此种权能体现不出来,故称之为“消极权能”。当他人不法干涉所有权时,所有人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