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备事项
发布日期:2012-01-09 作者:110网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对以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必备事项是法律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或称绝对必要事项;任意事项是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有自主决定权的一些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有: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规定的第十一项与公司章程的任意事项记载是相互衔接的,就是公司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和法律授权,自行决定记载哪些必备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参加制定公司章程的各个股东,都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以正式确认公司章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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