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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辅导之提单

发布日期:2012-0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提单的法律特征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提单是收到货物的收据;

  (3)提单是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2.提单的分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和收货待运提单

  (2)按收货人的抬头,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的、不记名的和指示提单。指示提单是可以转让的提单,不记名提单也可以转让。记名提单不可转让。

  (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关于提单运输的国际条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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