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4 作者:110网律师
国办发明电〔201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紧急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中央各部门归口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答记者问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