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程序
1、单位应及时为新增加或减少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办理人员和养老金的增加或减少手续。每月1日前将《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表》报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后,做为支付当月养老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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