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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2-02-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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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王先生家的小孩字在夜间生病了,王先生开车非常着急,撞了一个人后,立即给120打了电话,但是他没等到急救车来就急忙走了,王先生,想请教律师,他算肇事罪吗吗?我国的法律对于肇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不一定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需要在发生事故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如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罚。
 
转自:郑州交通事故处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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