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进程中的中国网络影视
发布日期:2012-03-09 作者:法律顾问律师
来源:人民日报
8月26日,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影视节目展在京开幕。与往年不同的是,新媒体展商集聚成为本届展会的最大亮点。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表示,新媒体将成为广电系统继广告、收视费、票房之后的第四大创收来源。但在网络影视产业的发展中,来自版权纠纷的困扰越来越明显,加强保护版权力度已经成为中国新媒体影视发展必须迈出的关键一步。
中国超过2.2亿互联网用户通过网络看热播剧
2007年,导演赵宝刚完成了自己的新作——32集电视连续剧《奋斗》。在《奋斗》的电视台看片会上,超过半数以上的电视台没有购买意向,该剧在几个地方台的首轮播出收视效果也并不理想。而《奋斗》在互联网上备受追捧,剧中的经典台词迅速成为年轻人之间的流行语,不少人对《奋斗》续集充满期待。原本持观望态度的各家电视台此时也纷纷购进该剧播出权,《奋斗》终于被网友们“顶”进了各家卫视黄金档。 2009年,央视一套黄金档向《奋斗》的续集《我的青春谁作主》抛出了橄榄枝,成为近年来挤进黄金档少有的都市青春题材剧。该剧的网络播出版权也以每集1万元的价格第一时间卖给了搜狐公司。2008年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的网络热播扭转了该剧在电视台的首轮播出的惨淡局面。
据了解,目前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已经多达3.4亿,位居世界第一。来自CR尼尔森的监测数据显示,中国有64%的互联网用户表示主要通过网络观看热播剧。随着3G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用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通过上网和3G手机在线收看影视节目。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影视剧中心副主任金维一认为,三五年内网络播出权的价格将很快赶上甚至超过电视台播出权。” 对于金维一的预言似乎无庸置疑,但更多的人却对此表示忧虑。忧虑的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影视节目盗版猖獗的现状。
盗版已经成为中国影视产业最大的毒瘤
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朝阳尖锐地指出,目前国内视频网站的影视节目中,95%的内容处于无版权状态。2008年,我国电影票房等综合收入突破82亿元。在日本,每年3G市场下载影视节目创造的经济效益就超过上百亿美元,比我国目前电影市场收益多十几倍。张朝阳认为,目前中国影视产业的经济收益与市场规模并不相符的症结所在就是盗版。国内多家音响唱片企业的负责人多次表示,盗版的猖獗已经使中国音响唱片产业的发展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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