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与从合同
发布日期:2012-03-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相关法律问题
- 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合同签订了被告知合同中有条要求先交保证金, 2个回答20
- 我把工程项目介绍给别的公司做,我如何和他们公司签订第三方佣金合同 8个回答0
- 临时工解除合同的养老保险 4个回答0
- 租赁合同问题 5个回答0
- 关于租房合同 3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