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生效
发布日期:2012-03-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对于这类合同,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属于这类合同,即未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只影响物权的成立或者转移。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相关法律问题
- 夫妻共有的房子,一人签的抵押合同生效吗? 5个回答0
-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生效吗 7个回答25
- 合同交易款未付清的,该合同是否生效? 2个回答0
- 没有受权书替朋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朋友不承认,生效吗 3个回答0
- 租赁合同签字生效问题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