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被监禁,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发布日期:2012-03-23 作者:李庆律师
夫妻一方被监禁能否诉讼离婚? 作者:李庆 时间:2012-03-13
夫妻一方被监禁能否诉讼离婚? 甲:男方
乙:女方
甲因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5个月,女方想提出离婚。应该这样办理呢?
1、是否可以离婚。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的不同开庭地点可能会有区别,有些事需要在看守所开庭,有些事需要在监狱开庭。
2、有何地法院管辖呢。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性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当然包括离婚)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被告被监禁且尚未超过一年,所以有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由于原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并非同一地点,所以原告应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2010121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20101215
-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在什么情形下国内一方法院有权管辖
-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在什么情形下国内一方法院有权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
- 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