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妻屡遭丈夫毒打 拍下丈夫偷情场面获赔2万
发布日期:2012-03-25 作者:徐涛律师
怀疑丈夫家外有“家”,患癌妻子反遭丈夫打成“熊猫眼”,双方闹到派出所。妻子誓要拿到丈夫偷情铁证,就一大早携照相机带人闯进丈夫租住屋,拍下丈夫与另一穿内衣女子的狼狈模样。
妻子随后告上法庭要离婚。近日,渝中区法院判令有过错的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妻疑丈夫在外乱搞
1998年,搞建筑的大坪男子张某与李某结婚,随后生育一女儿。由于两人当初了解不够,以致结婚后,两人生活得并不幸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李某因工作常不在本市,妻子怀疑丈夫在外乱搞。
今年7月20日晚,妻子到长寿工地“看望”丈夫,李某怀疑丈夫与其他女人有暧昧关系,但又没有证据。夫妻俩发生争执。李否认自己出轨,但妻子不信,惹怒丈夫招来一顿打,受伤的妻子当晚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誓将丈夫捉奸在床
后来,种种迹象表明,丈夫家外有“家”,张某发誓要把丈夫捉奸在床。9月24日凌晨,她特地携照相机,并带着几个人潜入长寿。早上7点多,张一行来到李某的租赁房,进屋就是一阵猛拍。张某坐在床上背对妻子的狼狈样子被拍下,其床沿边坐着一个穿内衣的女子。而女儿的床则在对面。
张某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对此进行调解。这一折腾对两人夫妻感情造成严重影响,后妻子起诉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法庭采信照片证据
庭审时,李某辩称,他常让着妻子,忍无可忍时也打过她,但没妻子说的那么严重。在妻子患癌症住院手术期间,他护理过妻子一段时间,因为单位要求他上班,他不得不回到长寿。
他称,女儿随他在工地起居生活,照片上的那个女人是帮忙来照顾女儿的,并非同居女人。他同意离婚,但不愿赔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共同生活期间多次因琐事殴打张某,依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李某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且照片内容不符合常理,可以认定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同居的事实。因此判决两人离婚,由李某赔偿张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相关法律问题
- 多次惨遭丈夫毒打,都是往死里打,能否告丈夫并获型呢 2个回答20
- 救救可怜的妇女,每天要受到丈夫的无数次毒打。 3个回答20
- 妻子不对患癌症的丈夫尽扶养义务 2个回答0
- 我患有癌症,丈夫要遗弃我。 1个回答10
- 56岁的老妇人二十几年给自己丈夫经常在外有外遇又无故毒打儿女也受害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