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解读(一)
发布日期:2012-04-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删除了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三、回避: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及申请复议。
四、辩护与代理
1、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3、法律援助和指定辩护: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5、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6、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会见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人经律师持律师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不被监听。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对于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2,阅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3、调查取证权。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人民法院调取有关证据的。
4、救济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地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六、辩护律师义务
1、特定证据公示: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2、保密义务。辩护律师以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通报。
3、追究律师伪证罪。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
相关法律问题
- 请问关于79年的《刑事诉讼法》与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有不同的 3个回答0
- 司法考试通过后,在苏州地区,前景怎么样? 3个回答15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如何解释? 1个回答0
- 司法考试 0个回答0
- 请问,我的专业是司法助理,可以参加2011的司法考试吗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法与经济、政治和宗教等的关系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行政许可的实施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知识产权法-进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