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和犯意表示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2-04-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2、超出犯意表示的情况:下列情况下,语言的表示实际上已经属于犯罪的行为了,应当成立预备犯:
(1)成立预备犯:语言的表示或文字的表示实际上是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采取的预备行为,而不仅仅是犯意流露。例如,为了犯罪,勾结犯罪人。
(2)成立实行犯:言语本身是一种实行行为。例如,通过语言敲诈勒索他人。
3、二者质的区别:
犯罪预备对刑法保护的法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犯罪表示对法益没有构成现实的威胁,属犯罪思想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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