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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未经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等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2-04-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必须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或者未经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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