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登记
发布日期:2012-04-24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申请办理开业登记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按规定填写完相应的表格后,将表格提交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并附送有关证件、资料。
二、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持有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正本复印件);
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者单位证明;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要提供本单位财政预算类型的证明文件;
3.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卡原件、复印件、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4.法人代表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自有房产证明、租赁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7.纳税人的关联企业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
8.税务登记表;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相关要求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从事生产、经营但无法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营证照的纳税人,应自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临时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附送有关证件、资料,加盖印章后交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放临时经营户纳税登记卡(或者在《临时税务登记表》上作登记标识后退还一份给纳税人),作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凭证。
4、在本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因业务需要在本市内跨区(县)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在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市内跨区(县)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手续。
新办税务登记资料要求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表》及《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表格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屋土地买卖合同等其他产权证明证明原件,自建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建设许可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如为租赁房产(或者无偿使用房屋),应提供租赁协议(含无偿使用证明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租用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承租房屋的纳税人须提供房屋租赁发票,如生产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还应分别提供相应证明。另外,当租赁协议由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签订的情形下,还须补充企业股东会议纪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该合同视同该企业签订的法律效力。
4、 公司章程复印件(适用于企业法人);
5、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适用于企业法人);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应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相应位置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8、 改组改制企业还需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 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税务登记证件时,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各办税地点及交通线路
办税地点 |
具体地址 |
联系电话 |
公交线路 |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 |
长沙市湘府中路108号 |
0731-83389088 |
市内乘805、140路公交车到湖南人才市场站下 |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韶山南路599、593号 |
0731-82180949 |
市内乘7、17、103、107、116、123、137、145、502、602、702、703、705、801、802、805、806路公交车到雨花亭井坡子南站下 |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紫薇路尚东紫郡D栋103号 |
0731-84687199 |
市内乘905到五一村南站下、912到火焰商贸城站下 |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
长沙市桂花路269号 |
0731-85462167 |
市内乘143、160、148路公交车到桂花公园下、乘35路到狮子山下 |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
侯家塘街道办事处二楼 |
0731-85556125 |
市内乘160、8、2、4、101、104、105、115、123、134、145、150、159、202、314、601、803、901、902路公交车到侯家塘下 |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
东塘街道办事处三楼 |
0731-85303611 |
市内乘107路公交车到雨花亭南站下 |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
香樟东路196号 |
0731-85956002 |
市内乘124、135、16、63、66路公交车到香樟东路口下 |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 |
洞井镇镇政府副楼二楼 |
0731-85632653 |
市内乘7、102、107、103、120、123、134、147、502、703、801、802路公交车到洞井铺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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