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常识】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
发布日期:2012-05-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为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为犯罪创造条件是指除为犯罪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全部准备活动,如踩点、跟踪、了解、掌握犯罪对象的活动规律,确定最佳地点和最佳时间,筹集资金、学习攀登、搏斗、诱骗等技巧,均属为犯罪创造条件。
二、为实施犯罪而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登工具等,为投毒购买毒药等均属为犯罪准备工具。
相关法律问题
- 贺某的行为是何种形式的犯罪? 1个回答0
- 关于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 3个回答0
- 有人将我的信息以邮件的形式发给了我最好的朋友跟同事,请问是否构成 2个回答0
- 根据刑法规定,回答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指出罪名并从 5个回答0
- 关于刑法修正案8中提到未成年人免除犯罪报告义务问题 9个回答2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