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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原领导饯行出了事 家属要求算工伤

发布日期:2012-05-30    作者:徐涛律师
 为原领导饯行出了事 家属要求算工伤  邹胜平出事的街心花园
  南部县一名搞机电维修的工人邹胜平,在上夜班期间出去喝酒唱歌,为一名辞职的同事送行。在去歌城的路上,邹胜平骑摩托车撞在路边花台上,事发第二天不治身亡。家属以“陪厂领导喝酒”为由,提出死者应享受国家工伤待遇的要求。昨日,双方在警方调查的基础上开始善后调解。
  妻子哭诉:老公是工作期间陪酒
  何雪清是邹的妻子,她说,3月12日,丈夫邹胜平吃过午饭就上班去了,说晚上不回来,要在外面吃饭,要为同事送行。这名离职的同事是邹胜平原来所在车间的副主任。晚上11时过,派出所民警来敲门时,她才知道丈夫出事了,正在县医院抢救。何雪清赶到医院时,发现丈夫已经严重受伤。第二天上午,邹胜平不治身亡。
  丈夫死后,何雪清才知道事发当晚一些情况。当天晚上,包括丈夫在内,共有9人吃饭,其中8人都是他的同事。饭后,这些人先到县城“百分百”歌城,嫌那里环境
  不好,又到“高尔夫”歌城。邹胜平骑摩托到“高尔夫”的路上,撞在一个三角街心花园十厘米高的台阶上。
  家属索赔:陪酒丢命要求工伤待遇
  37岁的邹胜平是家里顶梁柱,家人怎么也难以接受这个现实,何雪清只有抱着儿子痛哭,“为厂陪酒身亡,要算工伤。”3月15日上午,家属在公司大门贴上挽联,要求厂方为邹胜平之死给一个“说法”。
  何雪清的代理律师柴春明认为,邹胜
  平当晚正是上班时间,离开公司,肯定是单位认可的。如果是单位安排邹胜平出来吃饭,肯定应该是因工喝酒,最后导致车祸;如果是私人原因出来,单位疏于管理,也负有监管责任。南部县东城派出所以此事正在调查为由,婉拒记者采访。
  公司老总:旷工喝酒出事与单位无关
  “我们查了,当天晚上,邹胜平根本没来上班,旷工出去私自喝酒。”昨日下午,水泥公司邓总在电话说,由于邹胜平是单位职工,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已经考虑了14000多元用于善后。
  “喝酒的还有公司两名副总,同时还有邹胜平所在机电车间的主任,表明是单位认可的。”家属表示,当晚邹胜平出来吃饭唱歌,单位是知道的,车间主任还安排人给邹胜平顶班,这就是因工喝酒,是工伤。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南部县副县长尹成平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以解决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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