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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站>)设立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1C003
事项名称: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站>)设立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劳动法》
2、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培发[1995]54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劳保局职业技能培训处
办公地址: 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乘车路线: 乘坐102、14、40、66、百利宝、744、800等公交车在游泳池站下车
联系电话: 63167913
监督电话: 12333、63182700
相关网址: //www.bjld.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站>)设立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建立鉴定所的书面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
2、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表,申请书示范文本(可查询并下载申请书);
3、鉴定所管理制度;
4、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的文字资料。
(二)注意事项:
1、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2、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专家组的现场评审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发布公告;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并制发相关文书
3、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9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劳保局职业技能培训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3、乘车路线:乘坐102、14、40、66、百利宝、744、800等公交车在游泳池站下车
4、联系电话:63167914
5、监督电话:12333、63182700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ld.gov.cn

样表下载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表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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