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

发布日期:2012-06-26    作者:张敬辉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也称公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客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行进的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事故必须发生在特定的道路上。依据我国有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镇街道、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2?构成交通事故的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即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客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非上述特殊人员,不能成为交通事故的主体。另外,在交通事故的构成中,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是使用或者驾驶车辆的人。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不构成交通事故。行人是指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自然人。3?交通事故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由特殊主体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如果是出于故意,则不构成交通事故,如故意驾驶车辆杀人、伤人或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所引起的,由于当事人没有过失,也不构成交通事故。过失主要表现为违反交通规则或者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事故发生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等几种情况。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赵明律师
山东济南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尹子娟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