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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最高法院裁判案例64(学习札记—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2-07-0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最高法院裁判案例64(学习札记—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许某某等诉徐州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
在旅行合同关系中,旅行社通过第三人协助履行合同义务的,该第三人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除游客直接与该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关系外,该第三人如有故意或过失侵害游客合同权益的行为,旅行社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6期(总第188期),《人民司法》杂志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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