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区县宗教事务部门 |
申办手续: |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2、管理规章的制定和执行情况;3、开展宗教活动及涉外活动情况;4、财务管理、收支情况;5、登记项目变更情况;6、所属企、事业和现有房地产的变动、管理情况;7、其它有关情况。 |
办理程序: |
告知:年检主管部门应事先将年检的内容、时间及具体要求,书面告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 |
办理依据: | 1996年7月29日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布《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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