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动产抵押物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办事流程图 | 暂无! |
办事时间 | |
办事地点 | |
办事时限 | |
相关材料 | |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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