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100万以上人民币)捐款审核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条件:1、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申请表;2、捐款人或团体有关情况;3、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事流程: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提出申请-政法处审定受理-业务处提出意见-局长办公会研究-业务处填写意见-省人民政府审批-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
办理时限:20日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791—6386075
备注:非行政许可审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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