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民族宗教 >> 查看资料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100万以上人民币)捐款审核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办理条件:1、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申请表;2、捐款人或团体有关情况;3、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事流程: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提出申请-政法处审定受理-业务处提出意见-局长办公会研究-业务处填写意见-省人民政府审批-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
  
  办理时限:20日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791—6386075

  备注:非行政许可审核项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