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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我们更专业

发布日期:2012-07-14    作者:110网律师

我们的财产保全担保为什么更专业
许多同行问我,放着一个好好的律师事务所不做,为什么干起了担保?因为我将在这个方面体现我们的专业与敬业。其实无论哪个行业,其真正的生命力在于能够给社会带来价值,而且专业与能力说支撑起的他的品质与独特性也就成为他在这一行业地位与影响力的根源。
我们做的不是一般的担保业务,而是与法院、律师最接近的诉讼保全担保。这一业务的开展由其特殊性。他所涉及的风险都是直接与诉讼相关联的,对其法律性,特别是在诉讼层面上的风险判断远重与其商业性的风险判断。这也是问什么我们要组建律师团队来开展这一业务的原因。
(一) 我们更懂诉讼。
我们对这一业务的定位是等同于律师业务而不是一般的担保业务。因为我们是律师,所以我们更懂诉讼,能够真正做到从诉讼的角度对受理案件的风险进行判断,找到案件的关键点,对其诉讼风险做出准确的判断。而对于你判断的专业性的认可,直接影响到两个方面。
其一,说服从,所有的涉及商业性的业务受理都涉及到谈判。我更习惯将谈判表述为说服,因为谈判是攻击性的,而说服是诱导性的。我们说服的对象包括两方,即有业务申请人,也包括我们代理的担保公司。我这里更侧重于谈谈对于担保公司的说服。这种说服包括风险的阐述、防范的手段,只有其“自己人”,而且是其认可的、可以信赖的“自己人”才能让其真正的放心。当然这种放心,也就可以在保费上予以让步。
其二,对申请人的说服,这种说服包括了对案件诉讼本身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提供我们的意见,从而使得案件诉讼可以更加周全。
(二)我们设计的反担保措施更合理
一般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中,由于诉讼地位的原因只要不是明显的“滥诉”,或保全对象的错误,一般提供信用反担保是可以接受的。这种情形是相当比较简单的。
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在解除财产保全担保方面。在被告申请解除保全时,由于被告的执行风险是比较大的,也就是说,担保就必然存在代偿的风险,一般的担保公司是不受理这一业务的。我们可以凭借我们的专业做到“火中取栗”,但我们也会时刻保持清醒,不是盲目的“飞蛾扑火”。
因为我们熟悉诉讼,所以我们对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能做到一个合理的预见,因为在大量的诉讼案件中原告都存在“有枣没枣,打两杆子”的心态。这也没用什么问题,因为“不诉不理”是民事诉讼的通行规则。这样在诉讼请求与实际判决之间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空间,也就是说,我们承保的风险并没有诉状上表述的那么严重。但是,我们在进行反担保时,必然是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总额,也就是诉讼请求的总额进行保全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的设计。
因为我们是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律师,所有我们对担保标的、担保方式、担保规则的认知是足够应对复杂的财产构成的。同时,我们也具有融资担保方面的丰富经验,可以以更为有效、经济的方式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和融资担保之间的对接。不会“按下葫芦浮起瓢”,解决了财产被保全的问题,可是依旧无法实现企业的融资,为企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我们做财产保全担保的效率更高
因为我们的业务办理人员大多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具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所以其对案件的把握更为准确,其更加熟悉诉讼程序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登记手续的办理。这些经验大大缩短了,我们公司进行业务立项、审批的周期,一般我们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财产保全担保的内部审批、向法院出具保函。
财产保全担保和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实现的效率,最关键的还是在法院。我公司正式得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进行诉讼保全担保的裁定书,在法院的认可度是很高的,对于一般的案件,无需进行更多的沟通即可实现保全。
由于我公司汇聚了一批,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业务人员,在长期与法院、法官的接触中积累了很高的信誉度,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我们可以实现个案协调,从而保障担保的顺利推进。
(四)风险控制更为周全
对于所有的担保公司来讲,无论其实力如何雄厚,较高的代偿率,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当然对于委托人来说,一旦发生代偿其违约成本也是很高的。换句话说,只要发生代偿,对双方来说这单生意就是失败的。
但是,既然出具了保函,谁都无法在根本上将风险归零。作为一个担保公司我们也不回避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代偿风险。但是,为了我们的利益,也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有没有一个折中的方式,将大家的风险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呢?
我们团队经过摸索在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开展中探索出一条中间道路。就是,以反担保财产实现融资,以融资款项进行执行支付。在判决与执行之间总是存在一个空档期的,而且通过我们的方式,我们可以更早的判断案件结果,从而为执行争取条件。如果委托人有执行压力,我们可以利用这个空档期,为其办理银行融资。我们实现融资的条件是充分的。
第一,我们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具有办理融资业务的资质条件,不存在违规的问题。
第二,我们通过反担保措施的建立,已经掌握了委托人的部分甚至是全部的财产。而这些财产反担保措施是以融资的标准建立的,也就是说,我们掌握下的反担保财产是具有融资价值的,可以“套现”的资产。
第三,我们有广阔而稳定的融资渠道。因为我们长期与银行进行融资合作,信誉度好高,可选择条件合适、放款速度较快的银行进行合作。
当然,融得的资金是不能直接用于偿还执行款的,但“世界上本没有路,走到人多了就有了路”。

我有信心带领我的团队将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做得最好,做得与律师业务一样的专业水平,做到与担保业务一样的高效、便捷,做得与风控相匹配的风险归零。如果您有需要,如果您想体验这样的服务,请您选择宇宏融资担保,您只要付出一份信任,我们就可以将之转换为无限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将成为是您成功应诉讼的第一步。

本人受聘为成都宇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控部总监,专职负责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开发与拓展,欢迎给位律师朋友和诉讼当事人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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