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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能不能成为单位拒缴失业险的理由?

发布日期:2012-08-27    作者:110网律师
案件经过
  朱某与某电影院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朱某因为急需用钱,向单位借款。该电影院自朱某借款之日起,便以朱某欠款为由,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了。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正确吗?
  法律人士认为,首先,《社会保险法》第44条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可见,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
  其次,两者性质不同。职工欠用人单位款项,属于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不可以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的法定义务相混淆,以职工的欠款折抵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义务。
  综上,作为一项强制性的义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对于职工欠企业的款项,企业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其他途径获得救济。
    相关法律知识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其他国家一般采取五种方式筹集失业保险所需资金:
  一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
  二是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
  三是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
  四是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
  五是全部由雇主负担。
  全部由雇主负担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国家,主要采取征收保险税的办法,目前只有个别国家采用。各国主要采取的是征缴费用、建立基金的方式。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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