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侵犯著作权一案辩护词
发布日期:2012-09-03 作者:110网律师
尊敬的审判员:
浙江福田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张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经过会见、阅卷、庭审、质证并认真分析案情,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本案被告人张某某系犯罪未遂,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被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二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被告人张某某已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
综上,建议法庭对本案被告张某某适用缓刑。
辩护人:浙江福田律师事务所
周启顺律师
相关法律问题
- 什么叫侵犯著作人身财产权? 0个回答0
- 提供鲁迅的书下载会侵犯他的著作权吗 0个回答0
- 因网络侵犯著作权权 1个回答0
- 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如何量刑 3个回答5
- 关于传奇私服是非法经营还是侵犯著作权罪,求解 1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成功辩护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北京某公司高管合同诈骗案
- 王X抢劫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 雷XX盗掘古墓葬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 刘X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 转卖推广POS手机个人信息贩卖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
- 涉嫌诈骗被刑拘 律师介入获取保
- 杜XX敲诈勒索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 蒋X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取保候审、不起诉成功案例
- 郭XX诈骗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 王X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取保候审、不起诉成功案例
- 在侦查阶段成功为贩卖毒品案取保候审
- 武汉故意伤害案 肖律师促和解减刑
- 被告人涉嫌强奸罪经律师努力“为人辩冤白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最终重获自由
- 取保候审---济宁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经王律师辩护成功取保候审
- 徐XX聚众淫乱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