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负伤(因病)职工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正常工作的。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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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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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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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被鉴定人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始病历资料、鉴定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4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程 序 |
1、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窗口提交上述申报材料,领取《深圳市职工因病(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2、填写表格并由单位签署意见; 3、按《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鉴定; 4、鉴定之日的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至20日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窗口(深圳市彩田南路社保大厦4楼)凭身份证领取鉴定结论及有关医疗资料(医疗资料复印件留存档)。 |
时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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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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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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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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