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山东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2-09-13 作者:110网律师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561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42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01元
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114元
2012年2月28日 山东省统计局
2012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114元(平均工资:38114/12=3176.17元 丧葬费×6个月=19057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城镇居民: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20年=455840元、伤残赔偿金参照此)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42元(农村居民: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20年=166840元、伤残赔偿金参照此)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561元(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01元(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30元×住院天数(仅限于住院期间)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仅限于住院期间,一天参照50元/天计算)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2011年计算标准)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序号 | 年龄 |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
1 |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 22792元×20年=255840元×伤残赔偿指数 | 8342元×20年=166840元×伤残赔偿指数 |
2 |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 2279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 834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
3 |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 22792元×5年=113960元×伤残赔偿指数 | 8342元×5年=41710元×伤残赔偿指数 |
序号 | 年龄 |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 | 农村居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 |
1 | 未成年人 | 计算至18周岁 | |
2 | 无民事行为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 14561元×20年=291220元 | 5901元×20年=118020元 |
3 |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 14561元×[20年-(实际年龄-60岁)] | 5901元×[20年-(实际年龄-60岁)] |
4 |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 14561元×5年=72805元 | 5901元×5年=29505元 |
|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
2012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统计数据出炉了
2012年山东省统计局公布了2011年的各项统计数据,汇总如下:
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114元,比上年增长13.0%。(丧葬费19507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增长14.3%。(死亡赔偿金45584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561元,增长11.0%。
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42元,比上年增长19.3%。(死亡赔偿金166840元)
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01元,增长22.7%。
这样可以依据上述数据计算出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
2012年3月1日
2012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21810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2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21810*20=43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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