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卖房发生纠纷 格式条款被判无效
发布日期:2012-09-19 作者:110网律师
该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诉称:王先生在签约后三天就要求提高房屋的出售价格,否则不再委托该公司出售房屋。这种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要求王先生依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原告表示:房地产公司没有向自己提供真实的市场行情,自己的房屋市场价格应为175万元到180万元之间。此外,对方提供的《房屋出售独家委托协议》是预先拟好的格式合同,其中的违约条款剥夺了他的协议解除权,并明显加重了出售人的责任,请求法院驳回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诉讼请求。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出售独家委托协议》第四条第(四)项是原告房地产经纪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属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房屋出售独家委托协议》第四条第(四)项的约定加重了委托人责任并排除委托人的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此外,在庭审中,原告房地产经纪公司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签订合同时尽到了提醒的注意义务。
最终,昌平法院判决:被告王先生返还原告房地产经纪公司保证金2000元,同时驳回原告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相关法律问题
- 委托卖房纠纷 2个回答25
- 异地委托卖房公证书的格式 2个回答0
- 委托中介出租厂房发生中介费纠纷纠纷 2个回答0
- 能否在过户之前,达成有条件放弃继承权的协议,在条款里面写清,一旦 1个回答0
- 汽车保险条款打印次日零时生效属格式条款法院判决无效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开发商以格式条款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无效——苏州中院判决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 委托炒股约定保底条款应为无效——严晓萍诉范运生委托合同纠纷案
- 格式条款发生争议应作出有利投保人的解释——河南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判决胡跃超等诉长城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
- 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无效:封闭阳台,物业公司是否有权禁止?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1(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格式条款的绝对无效
- 合同中代理委托授权手续不完备的情形下,发生纠纷怎么办?
- “按揭贷款不成,应一次性补交全款”格式条款无效
- 在劳动合同中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款无效纠纷案【学习札记121】江苏高院案
- 离婚财产纠纷案例:闹离婚老公瞒着老婆卖房无效
- 苏州一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被判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